我局拟对******有限公司车用塑料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83006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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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车用塑料零部件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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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浏阳市镇头镇环保科技示范园(租赁******有限公司1#、2#、5#、6#栋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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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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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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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已建的1#、2#、5#、6#栋厂房用作本项目的生产用房;主要建筑为4栋厂房,总建筑面积为8953.85m2。项目建成后,年加工30万件车用塑料零部件,主要包括保险杠饰条、车门下装饰条、散热器格栅饰条、散热器上格栅木体、摄像头堵盖、ABC柱饰板。项目不设食堂、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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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油漆废气:喷漆废气及点补废气先经密闭生产线 微负压收集 二级过滤棉除漆雾,再同其他烘干等废气一同经过两级活性炭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及烘烤采用天然气间接加热,采用低氮燃烧 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打磨粉尘经集气罩 布袋除尘 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抛光粉尘产生量极少,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至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浏阳河。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强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安装减振垫等措施,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标准,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给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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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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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