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年产12万吨生物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83006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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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12万吨生物饲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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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浏阳市北盛镇燕舞洲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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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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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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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租赁湖南省浏阳市北盛镇燕舞洲村浏阳市富茂无纺布厂一栋空置厂房建设1条生物饲料生产线,项目厂房的建筑面积为266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厂房进行设备安装,内设生产区、发酵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质检室以及配套办公区等,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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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和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浏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烘干异味、工艺粉尘(卸料粉尘、粉碎粉尘、烘干粉尘)及生物质燃烧废气、发酵异味、车间异味(卸料、混合、发酵工序及铲车输送异味)、质检废气。本项目烘干异味、烘干粉尘、生物质燃烧废气经一套“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喷淋塔”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卸料粉尘、粉碎粉尘分别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发酵异味、车间异味经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排放;质检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排放。粉尘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生物质燃烧废气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生产异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的限值要求;质检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限值要求。而通过对车间进行封闭、地面硬化、定期清扫、投加除臭剂等措施,从而削减粉尘、异味对车间内外的影响,可保障无组织废气的厂界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各功能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控制措施 热风炉灰渣经收集后定期外运用于农田施肥;除尘器灰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手套抹布收集交危废单位处理。 |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