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修复(一期)项目---水域综合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杜集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修复(一期)项目---水域综合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BGC25122)进行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P23页“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经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协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参照安徽省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 5013-2025)附录A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出,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规定标准收取。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对应单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出。”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经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协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参照安徽省地方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 5013-2025)附录A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8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出”。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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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