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604;
******法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7月1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法院主楼外墙铲除及恢复,一楼大厅玻璃顶拆除及恢复,室内及地下室乳胶漆拆除及恢复,新建铁艺围墙,大门口减速垄更换,新增室外停车位划线、车位限位器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3.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4.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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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采(2)******-1 |
******法院主楼外墙铲除及恢复,一楼大厅玻璃顶拆除及恢复,室内及地下室乳胶漆拆除及恢复,新建铁艺围墙,大门口减速垄更换,新增室外停车位划线、车位限位器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有限公司 |
******街道东风路北段491号洹北企业双创综合服务平台二期303-J |
******.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2.2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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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朱喜梅 陈卫 王会玲。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以按预算价为基数计取。
收费金额:16594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汉兴路506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A423室
联系人:朱登凯 王玉敏 翟倩倩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登凯 王玉敏 翟倩倩
联系方式: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