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县七仙岭景区(4A级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补遗书(01号)
各投标人:
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的海南省保亭县七仙岭景区(4A级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于2025年07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以下内容做出补遗:
1、未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上传廉政谈话告知书等附件,现重新上传相关告知书附件。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重新上传的相关附件。
2、本项目不是机器管招标,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实施细则》第四条中关于各投标人将录音录像上传“机器管招投标”系统不做要求。各投标人录制廉政谈话视频后将视频放入U盘或光盘中(单独一个密封袋)。录制要求:请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单位负责人一手持告知书(签字摁手印版)、一手持身份证原件,正面正对镜头,介绍自己姓名XX是XX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单位负责人,同时口述“本人已签收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已经知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同时请投标人将廉政谈话告知书(签字摁手印版)放入编制的投标文件中。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