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3.5.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关键信息齐全、清晰可辨(钢印除外)。[资格审查资料第3.5条(1)-(6)项必须从诚信库获取,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3)项目设计负责人有效的相关证书。(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投标时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5)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要求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6)项目负责人“无在岗承诺书”。”
现调整为“[资格审查资料第3.5条(1)-(4)项必须从诚信库获取,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3)项目设计负责人有效的相关证书。(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要求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5)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投标时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6)项目负责人“无在岗承诺书”。”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均做相应调整,不一一赘述。
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滨海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