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汉源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三、相关当事人: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草金路南段229号上风港时代广场2-5-1(自编号附303号)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路1号1栋4层418号
四、基本情况
******农村局汉源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n************),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8 月 28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四川大凉山乡村振************有限公司虚假应标,且在《质疑答复函》中二次隐瞒事实真相。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二、项目名称:汉源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三、相关当事人: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草金路南段229号上风港时代广场2-5-1(自编号附303号)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路1号1栋4层418号
四、基本情况
******农村局汉源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n************),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8 月 28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四川大凉山乡村振************有限公司虚假应标,且在《质疑答复函》中二次隐瞒事实真相。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