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数智财税信息管控平台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建设数智财税信息管控平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303-00025
项目名称:建设数智财税信息管控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3日23时59分至2025年12月11日00时00分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及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4.自2024年9月23日起,项目二次报价环节系统功能发生调整,在二次报价环节,所有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为避免因二次报价环节引发质疑和投诉,请每位供应商都能充分了解报价要求,并按时完成报价提交。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因供应商原因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评审过程中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会议号:795 465 098。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 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并存档相关视频资料,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8.本项目需要提供演示,供应商须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涉及设备的系统功能演示视频,视频能够清晰演示系统的功能,视频合计不超过15分钟,视频文件须采用通用可播放格式(推荐M******委员会可正常播放(视频需存储在U盘内, U盘上标签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等信息,U盘留存不予退回)。U盘中仅可存储本次项目的演示视频文件,不得包含无关文件、病毒文件及可执行程序,若出现文件无法播放或存在安全风险的,视为U盘内容无效。视频U盘仅接受快递,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保证填写信息完全。收件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收件人:孟晓龙(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 手机:****** 备注:8:30至16:30(工作日)收件。
9.本招标公告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财政局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共和街64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36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20楼2008、2009室
联系方式:******-8003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银行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恒伟、鲁晓荻、刘丽军、王玉伟、王健、彭雪
电 话:******-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