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回收加工8万吨废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6日。
? ?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年产回收加工8万吨废旧塑料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福园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南路东100米1060号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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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尉氏县福园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南路东100米1060号,主要年产回收加工8万吨废旧塑料,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1.废气。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间恶臭气体引至“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0m3/d,主要工艺:“格栅+收集池+微滤池+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清水池”)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一起依托旭瑞公司排污口排入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总排口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四周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