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纳雍县乐治镇、玉龙坝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作如下澄清:
1、投标人提问回复
问题一:
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类似业绩6分”和“其他主要人员4分”两部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都可以吗?
回复一: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问题二:
工程量清单中总预算表里的基本预备费、静态总投资投标人是否需要填报?此部分不属于建安工程费,如不报价,后期是否默认包含在建安清单单价中?
回复二:
工程量清单中总预算表里的基本预备费、静态总投资投标人不用填报,后期不包含在建安清单单价中。
2、项目名称澄清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项目名称“纳雍县乐治镇、玉龙坝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与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纳雍县乐治镇、玉龙坝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不一致的,以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项目名称“纳雍县乐治镇、玉龙坝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为准。
招标人:贵州雍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
文件预览:
纳雍县乐治镇、玉龙坝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第二次澄清公告.pdf
玉龙坝-澄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