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清江国际A座3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X2025-027号
2.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8601.18元
5.最高限价:598601.18元
6.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为墙面抹灰、块料楼地面、吊顶天棚、门窗安装、电气设备及给排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75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9.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行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编制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采购项属于“建筑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3供应商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建筑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4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6.5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量)员各1人,施工员和质检(量)员均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须具有岗位证书,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并提供相对应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当现场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
6.6拟派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检(量)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授权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授权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6.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量)员)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相关职务。(备注:无在建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受理)。
******有限公司(清江国际A座32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有限公司免费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
3.3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须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加盖公章,否则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注:14时00分开始接受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有限公司(清江国际A座32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6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清江国际A座32楼)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拒绝接收。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招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国际A座3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志鹏/胡芳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