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
“7、勘察技术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修改为:“7、勘察技术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
三、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同步更改为:2025年12月22日14时00分。
******医院(盖章)
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