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委托,本单位将在鄞州区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8888/YZPRESystem/)对“浙 B2W3N9”等 5 辆旧机动车整体打包转让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Z-CQFW(2025)-191
二.标的概况:
资产处置车辆(可过户),所有标的物车辆均不含车牌及指标。交易底价:59600元,交易保证金:15000元。
★本次加价幅度为 100元及其100元的整数倍。
序号 | 车牌号 | 车辆识别代号 | 生产厂家 | 注册日期 | 检验有效期 | 交强险至 | 公里数(约) |
1 | 浙B2W3N9 | LSVCC2A49CN149450 | ******有限公司 | 2012.10.10 | 2025.10 | 2026.10.9 | 174821 |
2 | 浙B9X0P1 | LSVCC2A42CN149967 | ******有限公司 | 2012.10.10 | 2026.10 | 2026.10.9 | 161043 |
3 | 浙B9R3V1 | LSVCH2A42DN102313 | ******有限公司 | 2013.07.04 | 2025.07 | 2026.07.12 | 131408 |
4 | 浙B1POK9 | LHGCP1687B****** | ******有限公司 | 2011.05.10 | 2026.05 | 2026.05.04 | 145151 |
5 | 浙B8Y5D1 | LHGCP1689B****** | ******有限公司 | 2011.05.10 | 2025.05 | 2026.05.04 | 216773 |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有限公司不承担该标的的瑕疵保证,及此车辆修复痕迹(包括但不限于划痕、喷漆及表面件更换、内饰件更换)。本公司不能排除此车是重大事故车、水淹车、火烧车、调表车,有意向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务必亲自了解和查验车辆保养和维修记录及保险公司理赔记录,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该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结束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有关车况的任何问题向本公司要求退车、退保证金或任何赔偿。竞价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汽车配件及随车工具丢失、是否有二次事故),竞买人应亲自了解和查验(包括车辆保养和维修记录、保险公司理赔记录)。
2.已委托第三机构对车辆现状进行评估,以************有限公司不对车辆里程数做任何保证,强烈建议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看样,谨慎参加竞价。
3.******有限公司为竞价公司,本次竞价的车辆均为旧机动车,标的质量、性能、外观等以现场实际存放为准,可能存在车辆无法发动以及不同程度的损坏情况(包括发动机、变速箱、前后保险杠、车身及内饰破损、******有限公司不对竞价车辆的质量和使用性能作任何保证,对竞价车辆不承担售后的保质保修等义务;竞买人需自行与当地车管所确认车辆是否存在无法提档落户情况。
4.买受人需自行到宁波市车管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不允许异地办理过户手续,涉及车辆维修、年检、过户等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在办理提车手续后14日内完成过户,因买受人原因导致车辆逾期未完成过户的,视为违约。
5.标的车辆具体受损和丢失部位以实物为准,******有限公司不承担质量保证和瑕疵担保责任。
6.如竞价标的车辆交强险过期,买受人自行承担。
7.如有二次事故,本竞价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责任。
8.车辆加装件归原车主所有,车辆车牌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9.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的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证件、资料必须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交强险保单等】,证件资料不齐全需补办的,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产生的预见和不可预见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凡在该车辆转让中依法需缴纳的一切税费、滞纳金、车身喷漆费用及修理费、交通违章处理、罚款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10.竞买人在竞拍前需要自行评估、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未详细调查和评估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1.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12.买受人应在确认车况及手续的情况下参与竞价,一旦竞得******有限公司将不再接受买受人对车况及手续问题的任何争议和由此提出的退车请求。(因转让方手续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情况除外)。
13.标的车辆排放标准依据车辆当前户籍所在地标准执行,不接受除当前户籍所在地外其他区域查询结果差异导致的争议。
14.车辆因不可抗拒因素(包括各地区政策、车管所、******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15.******有限公司将自保证金中额外扣除车辆在过户过程中新增及重复产生的费用。
16.此标的物车款信息,一切以实地勘样为准,标的物介绍标的物属性,为人工手动输入,具体标的物属性,请竞买人通过我司上传的资料自行核实,该标的物属性仅供参考,不为参加竞价依据。
17.如竞买成功,竞买人不得更名,其交易保证金即转为提车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抵扣成交价款************银行账户:************4),竞买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向我公司递交车辆过户后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保险批单复印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记账联原件后,则向竞买人无息退还保证金(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发票需和竞买人信息及成交金额一致)。
18.本次竞买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该竞买标的如有违章由买受人处理,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和了解,竞买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买受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竞买标的物存在尚未被发现及其它未知瑕疵的风险。竞买人对竞买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情况表及参数表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该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亲自到展示现场看样,认真仔细查看标的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9.在公示期届满结束后5******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蕙江路567号5楼5040室)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转让)合同》,并付清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办理提车事宜。逾期不缴纳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的买受人,将视为买受人放弃该标的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产权服务公司扣除交易双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归产权单位所有,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产权服务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产权服务公司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买受人的责任并有权对本标的物另行处置,且不得参与本标的的后续竞价活动。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并承担该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次车辆以现状竞价和交付,买受人提车后即为车辆所有人,无论过户与否,都将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买受人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及其他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原车主及竞买公司无关。
20.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过户入籍有不同规定,请买受人提前自行详细了解当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本次竞买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机构不会因此予以退款和退车。
21.本次竞价的未尽事宜,竞价公司始终保留解释权。
22.其他约定详见附件《产权交易(转让)合同》,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23.申购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网络竞价须知》(试行)。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申购方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最终解释权归产权服务公司所有。
四.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中同华资产评估(宁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21日
评估报告文号:中同华甬评报字(2025)第257号
五.申购方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购方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结果公示之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需在资格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查询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前对成交人进行查询,如成交人不符合要求的,则交易终止,申购方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公司【鄞州区蕙江路567 ******服务中心五楼5040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预成交人视为放弃成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资料:
(1)若为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见鄞州区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常用范本下载”)、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
(2)若为自然人:预成交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
七.公告期限
本次交易公告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0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八.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申购方应在公告期限内通过鄞州区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8888/YZPRESystem/)进行报名登记,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报名成功后可参与公开竞价。
公开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在网络竞价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15分钟)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申购方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在自由竞价最后2分钟无新最高价出现,网络竞价准时自动结束,若有新最高价出现,网络竞价系统自新最高价出现时自动继续延续 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最高价出现,网络竞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价的竞价人即为竞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价人、竞得人竞价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
产权交易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申购方的,按照公告约定的交易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申购方的,按公告交易底价与申购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原设定的其他交易条件不得进行调整。
九.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15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银行转账。
******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543
开 户 ******银行宁波鄞州分行
******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指定账户交纳足额的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退还遵循如下原则:
1.申购方未被确定为成交人,在公开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
2.申购方在交纳保证金后退出产权交易程序,在公开竞价或竞价失败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3.在作出中止(中止期限超过14天的)或终止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涉及产权交易中止或终止事项的申购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4.申购方被确定为成交人,在双方签署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或首期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
(3)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产权服务公司扣除交易双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归产权单位所有:
1.申购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相关方损失的;
2.申购方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申购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申购方在公开竞价过程中违反约定公开竞价规则,扰乱公开竞价秩序的;
5.标的展示期间,不遵守规定的,扰乱展示活动,破坏标的的;
6.申购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7.申购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遵守竞价相关须知规定
申购方须继续仔细阅读竞价相关须知,充分理解其内容,并严格遵守其规定。
十一.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5年12月9日下午14:0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详见标的坐落位置(展示地点)。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产权公司进行登记。
十二.交易服务费
预成交人应在结果公示期届满后5************银行账号:************4)。
相关收费标准为:以交易成交价为计费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500万元(含)以下的,按2%收取。
十三.联系电话:******9
******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生鹏、乌梦婷
监管单位:******有限公司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定可来本产权服务公司咨询或前往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web/home).鄞州区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8888/YZPRESystem/)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