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有限公司(新建)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石排镇田寮东桥一路9号1号楼103室(东经113°57′20.360",北纬23°6′17.439)。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胶件加工生产,年产塑胶件120吨。主要设备包括注塑机12台,研磨机6台,移印机18台、喷油工位32个。(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06月05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1486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5年06月10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5年06月10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余世雄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