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方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方城县2025年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行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方城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方财招标采购-2025-36-1 | 方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方城县2025年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行动项目第一标段 | 390000 | 390000 |
2 | 方财招标采购-2025-36-10 | 方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方城县2025年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行动项目第十标段 | 360000 | 360000 |
3 | 方财招标采购-2025-36-11 | 方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方城县2025年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行动项目第十一标段 | 960000 | 960000 |
4 | 方财招标采购-2025-36-12 | 方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方城县2025年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行动项目第十二标段 | 660000 | 660000 |
5 | 方财招标采购-2025-36-13 | 方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方城县2025年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行动项目第十三标段 | 840000 | 840000 |
6 | 方财招标采购-2025-36-2 | 方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方城县2025年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行动项目第二标段 | 360000 | 360000 |
7 | 方财招标采购-2025-36-3 | 方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方城县2025年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行动项目第三标段 | 375000 | 375000 |
8 | 方财招标采购-2025-36-4 | 方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方城县2025年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行动项目第四标段 | 360000 | 360000 |
9 | 方财招标采购-2025-36-5 | 方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方城县2025年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行动项目第五标段 | 405000 | 405000 |
10 | 方财招标采购-2025-36-6 | 方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方城县2025年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行动项目第六标段 | 675000 | 675000 |
11 | 方财招标采购-2025-36-7 | 方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方城县2025年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行动项目第七标段 | 337500 | 337500 |
12 | 方财招标采购-2025-36-8 | 方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方城县2025年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行动项目第八标段 | ****** | ****** |
13 | 方财招标采购-2025-36-9 | 方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方城县2025年小麦、玉米绿色高效行动项目第九标段 | 360000 | 360000 |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3)交货(服务)地点:方城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十三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5)供货(服务)期: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第十一标段、第十二标段、第十三标段: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第八标段: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第九标段、第十标段:在2025年小麦适播期前完成。
2.2.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2.3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2.供应商提供企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需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9
3.9.1第一、二、三、四、五标段: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须持有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登记证。
3.9.2第六、七、十一标段: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所投产品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有机质≥100g/L)。
3.9.3第八标段: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3.9.4第九、十标段:供应商应为拥有两台及以上大型农业机械(1604及以上型号)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5第十二、十三标段:拥有品种所有权或有品种所有权人的授权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委员会也不再对原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以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4、一个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若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作为排序在前的标段的中标人,其他标段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
5、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采用双盲评审模式,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