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红寺堡派出所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一、场地基本情况
******办事处,东至城镇村道路用地,南至果园、其他林地,西至果园,北至果园、其他林地;宗地面积8870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04′89.13″,北纬37°42′79.19″。该地块2******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主要建设内容为办案及业务用房和附属用房等。
根据人员************学校等,地块周边不涉及工业生产企业;地块周边历史不涉及工业生产企业,周边历史和现************学校、行政办公用地等,不存在污染源产生企业及工厂,也未有过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危险废物处置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无工业企业等潜在污染源,不会对项目地块产生污染。
二、调查结论
通过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地质勘查报告、历史资料,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不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按现规划用途开发利用。
三、联系方式
******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联系人:常 乐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雅玲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