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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竞争性磋商公告

康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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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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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4-21

   项目概况

康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23-00039 项目名称:康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采购需求:

1.康平县“十四五”总结及“十五五”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研判

(1)总结“十四五”时期康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矛盾问题,梳理需延续的长期任务及需补足的问题短板。

(2)从地缘政治、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竞争格局、产业链供应链布局调整、人口发展等方面,深入分析外部形势变化及对康平县未来发展的深远影响。

(3)研判“十五五”时期国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战略机遇和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

2.康平县“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指标

(1)结合上述分析,落实国家政策及省市发展相关要求,围绕基本实现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明确康平县“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

(2)研究“十五五”时期及康平中长期发展的现代化指标体系,提出指标分类和具体指标项,以科学反应康平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与未来趋势。

3.围绕康平县未来“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明确康平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

紧密关注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与政策导向,细致解读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各级政府的最新发展要求,确保康平县的发展路径与国家整体发展大局同频共振,与地方特色相得益彰。保障康平县“十五五”时期发展规划能够融入区域协同发展的广阔视野中,积极促进与周边地区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错位发展、协同共进的新格局。精准把脉,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紧迫问题;又要着眼长远,谋划战略布局。结合康平县区域协同、生态文明、产业发展、绿色发展、城乡融合、乡村振兴、民生福祉、重大改革等重点方面,把脉康平县重点发展方向与需求,研究提出“十五五”期间康平县重点任务及重点举措,实现康平县未来县域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4.提出康平县“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1日23时59分至2025年04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轻工路002号)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或远程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指定的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改革局 地  址:沈阳市康平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沈阳建设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冬梅 电  话:******
 

4.21-服务磋商文件-康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doc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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