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赤峰市敖汉旗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K************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1 公告标段(包)编号:K************001001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07-22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07-28 23:59:59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内容
赤峰市敖汉旗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K************001001
一、招标条件
赤峰市敖汉旗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敖发改审[2025]2号文件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旗级配套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敖汉旗农牧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赤峰市敖汉旗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敖汉旗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2.1.1标段名称:赤峰市敖汉旗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总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金厂沟梁镇、牛古吐镇、木头营子乡、四家子镇、新惠镇、长胜镇、黄羊洼镇、古鲁板蒿镇、萨力巴乡、四道湾子镇、兴隆洼镇11个乡镇20个行政村的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涉及村内公路建设、道路照明、垃圾转运等方面。
村内新建及提升改造道路120.57千米,总面积为400395.00平方米,其中,新建村内水泥路面道路109.21千米,总面积为338005.00平方米:村内原破损水泥路面提升改造为柏油路面11.36千米,总面积为62390.00平方米。安装农村道路路灯配套8米高75瓦太阳能路灯6886盏。
购置压缩式垃圾车(8吨)3辆、压缩式垃圾车(18吨)3辆、240L垃圾桶450个。
以上规模及内容摘引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本,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有部分调整。
2.3建设地点:敖汉旗敖吉村、元宝洼村、新窝铺村、乌兰勿苏村、五马沟村、大古立吐村、扎赛营子村、高家窝铺村、七协营子村、石匠沟村、齐家窝铺村、西榆树林子村、长胜甸子村、双井村、白家店村、东他拉村、孤山子村、七道湾子村、吴家营子村、东新地村共20个行政村。
2.4项目总投资:约7835.29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含勘察)、采购(材料设备采购等)、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勘察(各阶段勘察、岩土、测量、成果文件等)、设计(初步设计、方案及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变更、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服务等)、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内容。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现行标准、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安全生产要求: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设备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
2.7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勘察设计内容,并提交设计施工图,施工周期内全过程参与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指导、图纸变更及分部分项验收等。
建设工期:2025年10月30日前项目全部竣工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能力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①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含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采购******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管理工作;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道路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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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约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承担设计(含勘察)单位的不得超过1家、承担施工单位的不得超过1家,承担采购单位的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cfsggzyjyw/),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
4.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7月2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28日00时00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epoint-sso),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
4.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点击手册下载,下载投标人使用手册。
4.7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咨询技术服务:QQ:******,电话0476-******。
五、资格审查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2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epoint-sso)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3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6.4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cfsggzyjyw/)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敖汉旗农牧局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
联系人:王永生
电话:******
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
电话:******
监督单位:敖汉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
联系人:李彦朴
电话:******
地址:赤峰中关村信息谷科技创新基地A9栋五楼
联系人:刘宇超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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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1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