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垦明光市白米山风电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皖垦明光市白米山风电场项目施工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皖垦明光市白米山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函【2024】422号
1.4 招标人:******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皖垦明光市白米山风电场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FAGZ50785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AGZ50785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明光市张八岭镇白米山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明光市张八岭镇白米山,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00MW,共安装15台单机容量6.7MW风电机组,轮毂高度160m。本风电场新建集电线路4回;本项目与皖能明光市白米山100MW风电场项目共用一个升压站(升压站建筑安装不在本项目工程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16775.81万元
2.8 计划工期: 335日历天(计划开工之日起至全容量并网)
2.9 招标范围: 除发包人供货(风机、塔筒)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卸、验收、仓储保管,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负责各级村、乡镇、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物权单位的协调,并承担有关费用)和总承包管理,全部建安工程施工(风电场场区、本项目升压站的接入部分(不含升压站建筑与设备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的全部土建和安装施工),项目建设临时租地,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安全措施落实并通过调试、验收、完成施工用土地复垦、施工用林地恢复植被以及用地验收等一揽子工程及工程验收配合,工程还包含拆除原有测风塔(组合结构,型号:高度170m,拆除后的零部件移交发包人,存放于指定地点),承包人应在质保期内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责任。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技术规范书。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二级(不包括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
注: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过渡期内(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原证书有效。如投标人使用原证书参加投标,原证书的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须为二级及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一项装机总容量50MW或以上规模的陆上风力发电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注:如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的,则可认定为施工总承包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承接过一项装机总容量50MW或以上规模的陆上风力发电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注:拟派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须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如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则拟派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须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岗位,否则不予认可)。
3.1.5 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sso/)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055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34、******。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3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sso/)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14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9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医院1号
邮 编:239400
联 系 人:卢工
电 话:******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 27 号
邮 编:230031
联 系 人:曹超、王宏源
电 话:******、******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sso/)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0551-******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0512-******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468******居同辉南苑19号楼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12.3《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sso/查看。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548
******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
******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