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张家塬乡折腰沟村内涝外排工程(二期)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张家塬乡折腰沟村境内,项目起点坐标:东经106°22′51.197″,北纬36°45′58.358″;终点坐标:东经106°22′55.774″,北纬36°46′1.154″。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续建排洪槽1条(长度130m),新建沟道防护65.81m(海漫及下游沟道防护段),边坡整治10433m2(新建边坡排水沟920m)。
本项目实际投资为30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73.45万元,占环保投资的54.44%,主要用于施工期扬尘、噪声防治,以及生态恢复等。
一、生态影响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排洪槽边坡修整、边坡削坡、排洪槽开挖、建筑物基础开挖等施工活动对扰动区域地表植被、土壤及水土流影响。
1、生态占地影响:项目永久征地主要为排洪槽砌护和建筑物占地,施工营地租用附近民房,无其他临时占地。本项目永久占地较小,对所在区域土地利用影响较小。
2、植被影响:排洪槽边坡的平整、削坡等施工活动,会破坏用地范围内地表植被,从而减少植被生物量,同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入施工场地时也会对区域植被造成踩踏、碾压和破坏。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和人员的管理,规定施工车辆及人员进出场地的路线,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地开展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已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目前植被恢复效果较好,随着植被的不断恢复,本项目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将会逐渐降低。
3、土壤及水土流失影响:施工过程中土方挖填、机械碾压、人员践踏等活动会对土壤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会直接影响到植被恢复。但项目施工期较短,且占地面积很小,不会对整个区域的土壤性质产生较大影响。
4、野生动物影响:项目区动物主要为兽类、爬行类和鸟类,无保护动物,无珍稀、濒危及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野生保护动物栖息地和繁殖地。项目的建设只是在小范围内暂时改变了动物的栖息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5、水生生物影响:本项目涉及水系为折腰沟,地面径流多以暴雨洪水形式出现,洪水年际变化极不均匀。沟道内无水生生物。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水生生物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项目施工期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临时用地的植被恢复,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得到缓解。
(二)运行期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已积极采取了植被恢复措施,运行期加强维护及绿化管理。目前,项目占地内植被恢复效果良好。建设单位已制定生态恢复检查维护计划,定期开展植被恢复情况的检查,对恢复效果较差的区域加强草籽补种和维护,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运行期对生态环境将以生态环境正效益显现。
二、污染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施工围挡、土方覆盖、物料运输苫盖、道路及施工场地洒水等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这些影响是临时性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逐渐消失。
2、废水:施工营地内设置环保型旱厕,生活污水定期清掏外运。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期车辆出入,设置草垫子及草垫子洒水对出入车辆轮胎刷洗,施工废水蒸发损耗不外排。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区域内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施工期通过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培训、设备按时维护保养、施工围挡、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排放。随着施工结束,该不利影响也随之消失。
4、固体废物:本项目挖方全部回填,无弃土产生;拆除的建筑垃圾作为基础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因此,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很小,根据现场踏勘,现场未发现遗留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二)运行期
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产生。
三、总结论
根据验收调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在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具有环保意识和责任感,从环境管理和监督的角度出发,在施工、建设管理等方面及运行期采取了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植被恢复情况符合环评文件要求,生态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