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2025年度州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2日******管理局2025年度州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管理局2025年度州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州财采计[2025]000130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 4、采购项目预算:1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2年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1 | 州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车辆租赁服务 | 1 | 1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租赁、道路客运、驾驶服务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等相关规定。(2)供应商为道路运输企业的,应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包车客运服务的车辆应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供应商为小微型客车租赁公司的,应持有合法有效的吉首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租赁服务的小微型客车行驶证上使用性质应标识是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