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2025年马莲乡东洼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2025年马莲乡东洼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西吉******管理局以《关于西吉县2025年马莲乡东洼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5〕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农村局,估算投资1176.6万元,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吉县马莲乡东洼等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计划在马莲乡东洼村、南川村、北山村、八代沟村、麻子湾村5个行政村修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为5582亩。田块整治工程整治田块总面积为5582亩,修筑田埂139.55公里。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砂砾石路面田间道11.005公里,新建生产路58条13.589 公里、改造生产路81条16.429公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面积为5520亩,即机深耕+旋耕5520亩。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栽植河北杨1669株。人饮管道迁建工程迁建人饮管道11.114公里;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西吉县2025年马莲乡东洼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西吉县2025年马莲乡东洼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07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地 址:西吉县
邮 编:756200
联 系 人:马治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庆丰街412号华雁湖畔B区10号商住楼103室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孙悦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