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2695
项目编号: ZC202409-28
项目名称:******人民政府巴庄村盐碱地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42
最高限价(如有): ******.42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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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巴庄村盐碱地治理项目 | 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巴庄村盐碱地治理项目 | 房屋修缮 | 1 | (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42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42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后 30 日内施工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 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号、《宁夏回 族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 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8)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注:(4)、(5)、(6)、(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10-17 08:30:00 至 2024-10-24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28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10-28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 夏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同时发布。 2.(1)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2)参加投标者,请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5)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请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并做好网络连接,以便二轮报价。(6)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海宝西区 8 号综合 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宋小玉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童超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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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