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2025年省级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晋宁区)
补遗文件第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云南省昆明市2025年省级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晋宁区)招标文件做出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4.1条履约担保”中的“履约担保的退还方式:采用保函方式提交的履约担保将在项目履约完毕后(抚育管护期3年满后)自动失效;采用电汇、网银、支票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在项目履约完毕后(抚育管护期3年满后)无息原路退还。”
变更为“履约担保的退还方式:采用保函方式提交的履约担保将在项目履约完毕后(抚育管护期3年满后)自动失效;采用电汇、网银、支票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在项目履约完毕后(抚育管护期3年满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退还。”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八、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提高合同履约执行力,乙******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履行完毕(抚育管护期3年满即2029年12月31日后)验收合格,收到乙方的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后,将无息向乙方退还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变更为“八、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提高合同履约执行力,乙方需在签订合同后******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履行完毕(抚育管护期3年满即2029年12月31日后)验收合格,收到乙方的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3.其余内容不变。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本补遗不影响公告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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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