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223-00095
二 、 项目名称:2025年西丰县家庭财产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
******有限公司铁岭市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77号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办公楼11楼
中标(成交)金额:952,560(元)
评审总得分:9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
服务类
名称:家庭财产保险(C******财产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2025年西丰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财产保险
服务要求:1.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应包括因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地震、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等意外******居住并具有产权证或合法产权手续的自住房屋及其附属用房。若一户有多处房屋的,只补贴一处住房参加家庭财产保险。 3.保险费和保险金额。每户家庭家财险保险费为56元,计划每户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施6万元,室内装潢0.8万元,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0.5万元,衣物和床上用品0.5万元,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0.5万元。 4.损失确定及赔偿处理。房屋定损本着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房屋定损时要根据现场勘查记录、被保险人报损清单、行业相关定额标准、市场询价及聘请专家作出的技术鉴定等材料,核定本次灾害或事故造成的损失。房屋发生全部损失时,如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其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房屋发生部分损失时,应按照保险房屋经维修后仍可正常使用的,按照房屋发生损失前的建筑面积和建造标准、使用坚固材料、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计算维修费用。确定受损房屋的损失金额原则上应以修复为主,如受损房屋无修复价值或修理费超过其实际价值,需按全损或推定全损处理。一般情况下,如受损房屋发生下列情况,应按全部损失进行赔偿:房屋主体结构毁坏;墙基冲毁,难以修复;房屋结构濒于崩溃、倒毁,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 5.理赔服务。保险承办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我县农村特点的查勘、定损、理赔的服务流程、时限和工作方案,建立查勘定损工作联动机制,并针对重大灾害事故制定大灾理赔应急预案。 6.保险承办机构应具有较完备的农村住房保险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能满足农村住房保险业务发展、内控管理、理赔服务和防灾防损等需要;具有较为稳健的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安排规划,以及完备的大灾风险应对预案。 7.家庭财产保险是以户为单位的商业保险,招标期间可能出现整户消亡或风险消除等情况,最后保险金额,以签约当天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户数为主,保费金额以保险公司投标金额折算单价进行计算。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1.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应包括因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地震、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等意外******居住并具有产权证或合法产权手续的自住房屋及其附属用房。若一户有多处房屋的,只补贴一处住房参加家庭财产保险。 3.保险费和保险金额。每户家庭家财险保险费为56元,计划每户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施6万元,室内装潢0.8万元,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0.5万元,衣物和床上用品0.5万元,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0.5万元。 4.损失确定及赔偿处理。房屋定损本着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房屋定损时要根据现场勘查记录、被保险人报损清单、行业相关定额标准、市场询价及聘请专家作出的技术鉴定等材料,核定本次灾害或事故造成的损失。房屋发生全部损失时,如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其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房屋发生部分损失时,应按照保险房屋经维修后仍可正常使用的,按照房屋发生损失前的建筑面积和建造标准、使用坚固材料、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计算维修费用。确定受损房屋的损失金额原则上应以修复为主,如受损房屋无修复价值或修理费超过其实际价值,需按全损或推定全损处理。一般情况下,如受损房屋发生下列情况,应按全部损失进行赔偿:房屋主体结构毁坏;墙基冲毁,难以修复;房屋结构濒于崩溃、倒毁,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 5.理赔服务。保险承办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我县农村特点的查勘、定损、理赔的服务流程、时限和工作方案,建立查勘定损工作联动机制,并针对重大灾害事故制定大灾理赔应急预案。 6.保险承办机构应具有较完备的农村住房保险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能满足农村住房保险业务发展、内控管理、理赔服务和防灾防损等需要;具有较为稳健的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安排规划,以及完备的大灾风险应对预案。 7.家庭财产保险是以户为单位的商业保险,招标期间可能出现整户消亡或风险消除等情况,最后保险金额,以签约当天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户数为主,保费金额以保险公司投标金额折算单价进行计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锦华、白晶晶、刘士贤(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地 址:西丰镇顺城路61号
联系方式:0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服务中心(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六安新村广播局院内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娜 高丰
电 话:024-******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