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移民后扶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JZSJ-202512S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SJ-202512SL-******1 | |||||||||||||||||||||||||||||||||||||||||
| 1.招标条件 | |||||||||||||||||||||||||||||||||||||||||
| ************服************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及荆州市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沙市区移民后扶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位于沙市区,重点围绕农村饮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开展,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及改造DN1000供水主管2.6km、DN800供水主管0.36km、DN600供水主管7.73km、DN300供水主管 3.53km、DN150及以下供水主管约25.11km,滩桥供水泵站、岑河供水泵站等2处农村泵站改造。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2864.89万元 |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②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2.人员资格要求:①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②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④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资料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不得兼任。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3.业绩要求:近五年承接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项不低于2000万元供水工程,含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若合同内容不能体现供水工程,则提供业主证明或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出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⑦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最多允许 2 家单位组成。②联合体各方都应满足规定的资质条件;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 08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5.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6.2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有关行政监督(主管)管理部门并取消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6.3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已开展“一网通投”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①“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远程异地评标。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行政监督 |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水利和湖泊局,电话 ******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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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2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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