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止到2025年5月30日,本次处置的债权本金700万元,本息合计1,395.60万元(含孳生息)。另外,该债权项下32.03万元的相关费用随本债权转让而一并转让(******法院判决为准)。
本债权担保方式是******有限公司以其坐落于合隆镇经济开发区的7,088.90平方米办公用房及1,804.12平方米工业土地提供抵押;陈敏雄、李丽珍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本债权已诉讼并进入执行阶段。
处置方式:公开竞价转让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25日;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纪检部门联系人:华女士,电话******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431-******;张女士,电话0431-******。联系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