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赛马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三次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当雄县赛马场******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当发改字[2******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配套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当发改字【2024】221号)的招******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当雄县赛马场内;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沥青路面16417.1㎡(其中新建12956.05㎡,改建3461.14㎡)、人行彩色混凝土路面2988.83 ㎡、停车位100个、防畜措施翻新1940.49m、拱形钢架修复116个、马跑道栏杆面层喷漆2683.4m、入户台阶及铺装修复279.83 ㎡、撒播草籽13798.28㎡、建筑区绿化防护措施3970.94m、迷宫翻新(含地面改造600㎡、迷宫墙翻新3078㎡以及吉祥八宝墙绘8处)、看台防护措施更换60m、看台座椅更换450个、主席台前舞台地面改造26533.54㎡、新建人行入户道路49 ㎡、铁艺门4扇、入口现状雕塑移位及安装、新建路灯及监控设施、建筑及沿街亮化以及给排水、电气工程。;
2.3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2.6 质量要求:合格;;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 类似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内,有关造价、面积等量化指标不低于本招标项目对应指标的二分之一,工程用途类似、工程质量合格且在全国“四库一平台”工程业绩数据库中数据完整的工程业绩。
3.1.3 项目管理班子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且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23 00:00:00 至 2025-07-30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7-23 0:00:00 至 2025-7-30 23:59:00,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8-12 9:50:00 ,地点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发布的媒介名称)上发布。8. 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应授权招标人在开标时对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投标人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8.2 本项目评标采用智能化评审,评审数据均来源于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及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投标前投标人需对相关内容进行确认。若评审数据与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不一致,以智能化评审数据为准。
备注: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处(用CA锁电子签名或电子盖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旅游局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当曲河东路1号县政府院内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勇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香巴拉豪庭5栋2单元101
邮 编: /
联 系 人: 向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包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2025-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