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9栋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CZB[2025]109
2、项目名称:伍家岗区中南一路延伸段(华贵木雕)土地围墙砌筑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人民币124330.12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24330.12元
6、采购内容:该工程为伍家岗区中南一路延伸段(华贵木雕)土地围墙砌筑,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围墙砌筑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工期:30日历天
8、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9、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等级,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的,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5.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5.5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5.6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材料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其分公司。
5.7 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 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9栋4楼)
3、方 式: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2月08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9栋4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0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人民政府门户网。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否则由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鑫鼎大厦A座6楼(伍临路33号)
联 系 人:秦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9栋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美玲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