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2025年度集贸大厦、红旗小四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0107G******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改革局关于宾县2025年度集贸大厦、红旗小四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宾发改审批[2024]4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宾县2025年度集贸大厦、红旗小四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宾县宾州镇集贸大厦、红旗小四楼
******居民207户。主要针对小区内主体工程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进行维修改造。(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5年7月1日开工,2025年10月31日竣工(工期12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6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5年3月-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3.3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04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25年06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评标、定标方式
执行“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其他
10.1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1. 联系方式
******建设局
电 话:0451-******
招 标 ******服务中心
地 址:宾县宾州镇胜利街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51-******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庐山路30号湘江小区6栋1层
联 系 人:褚工
电 话:0451-******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