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吴忠市太阳山移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吴忠市太阳山移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地点:太阳山开发区内西环路与338国道交叉口西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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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项目在原污水处理工艺的基础上优化升级,增加了调节池、膜格栅间、污泥浓缩池、事故池/事故应急池等环节,进一步保障了污水处理效果,并且强化了水质波动时的应急处理工艺流程。具体采用“提篮格栅+细格栅+膜格栅间+调节池+磁混凝池+A2O池+MBR膜池+消毒”等组合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太阳山人工湿地,经人工湿地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苦水河。
当遇到水质水量波动时,进水经调节池后进入事故池和事故应急池进行缓冲,在原应急池进行芬顿处理,再进入后续“磁混凝+生化+MBR膜处理”工艺流程。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高明
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152****5623,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10-10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