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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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68.13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2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居宜业和美乡村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居宜业和美乡村项目施工标段”现对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 现更正为:3.1.2业绩要求: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企业业绩:除资格业绩外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现更正为:企业业绩:除资格业绩外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1.5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已完工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业绩信息网页截图,截图内容需确保截图页面内容完整清晰,且体现网站名称、查询网址等关键要素,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中的“详细信息”(数据等级应为C级及以上),专业承包工程业绩无需提供“两平台”业绩信息网页截图。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以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做变更,开标时间不变。
******人民政府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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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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