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小梅大街7号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环境监理
(2)地块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小梅大街7号(东经113°14′25.18″、北纬23°07′57.37″)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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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性质:土壤污染修复
(7)工程工期:5个月,以实际施工为准。
(8)工程规模:修复地块占地面积为5568.84m2。土壤总修复面积约3282m2,修复深度为0-5m。总修复土壤方量为5470m3。
(9)修复技术:采用异地修复处置,即清挖外运至广州市污染土壤集中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处置。
(10)修复目标:地块内土壤铅修复目标值为400mg/kg,汞修复目标值为8mg/kg。
1.2.项目背景
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小梅大街7号地块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小梅大街7号,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07′57.37″,东经113°14′25.18″,占地面积5568.84m2。地块在******居住用地(R2)、公共道路用地及供应设施用地。
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于2020年8月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小梅大街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初调报告”)、《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小梅大街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详调报告”)和《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小梅大街7号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评报告”)。初调报告和详调报告于2021年2月通过了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于2021年3月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风评报告于2021年4月通过了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于2021年5月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调查报告结论表明:土壤中重金属铅和汞的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中,其中,铅的最大检出结果为4803mg/kg,超过筛选值11倍;汞的最大检出结果为26.2mg/kg,超过筛选值2.3倍。地下水中关注的污染物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Ⅳ类标准。风评报告结论表明: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汞和铅的风险不可接受,需要进行修复。汞的修复目标值为8mg/kg,铅的修复目标值为400mg/kg。总修复面积约为3282m2,修复深度为0-5m。总修复土壤方量为5470m3,其中单一污染物铅的修复土方量为1108m3,单一污染物汞的修复土方量为517m3,混合污染物铅和汞的修复土方量为3845m3。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修复单位”)根据《风评报告》,编制了《广州市荔湾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承担本地块土壤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编制了《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小梅大街7号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环境监理方案》(以下简称《环境监理方案》),《环境监理方案》已于2025年8月15日报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备案,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于2025年8月21日组织召开项目修复方案技术复核会并复核通过。
现因项目需要,修复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修复技术路线、修复工程量、施工平面布置进行了变更,并编制完成《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小梅大街7号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变更)》(以下简称《修复方案(变更)》)。我司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结合《修复方案(变更)》,编制完成《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小梅大街7号地块土壤污染修复环境监理方案(变更)》(以下简称《环境监理方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