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5-C2-240126-ZD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兰县龙华高科技产业园6号厂房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①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 ②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8%。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2%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③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签订合同后承包方提交合格的30%预付款申请材料和等额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每月25日前申请当月工程进度款(其中首次请进度款额必须大于中标合同金额30%,并一次性回扣预付款);工程完工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依照财政资金拨付到位情况给予乙方进行工程结算(结算审核前按不高于合同金额进行结算),结算扣留合同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转到单位往来账户。一年后再次组织验收,如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按程序把质量保证金拨付给乙方(无息)。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本次更正内容均做更正、其余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东兰县东兰镇陵园街6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霞客路13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5-C2-240126-ZD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兰县龙华高科技产业园6号厂房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①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 ②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8%。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2%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③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签订合同后承包方提交合格的30%预付款申请材料和等额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每月25日前申请当月工程进度款(其中首次请进度款额必须大于中标合同金额30%,并一次性回扣预付款);工程完工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依照财政资金拨付到位情况给予乙方进行工程结算(结算审核前按不高于合同金额进行结算),结算扣留合同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转到单位往来账户。一年后再次组织验收,如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按程序把质量保证金拨付给乙方(无息)。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本次更正内容均做更正、其余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东兰县东兰镇陵园街6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霞客路13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