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2025年新乡县小冀镇苗庄村、崔庄村标准厂房 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新乡县政采竞谈-2025-24-1 | ******服务中心2025年新乡县小冀镇苗庄村、崔庄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 ******.5 | ******.5 | 是 | ******.5 |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招标范围: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漏项部分;
(4)工期(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5)质量: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6)安全要求:安全生产零事故;
(7)环保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政策及规范要求;
(8)地点:新乡县境内;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采购预留金额;
(3)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且项目经理无在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4)信誉要求: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3、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有谈判过程需要澄清、最终(或二次或多次)报价的,均要求在开始的30分钟内在系统内完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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