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窑炉尾气及废矿综合利用项目(氢氧化钙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窑炉尾气及废矿综合利用项目(氢氧化钙生产线)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蒲包前进村2组(原大竹县蒲包乡前进村2组)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3日-2025年8月2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窑炉尾气及废矿综合利用项目(氢氧化钙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窑炉尾气及废矿综合利用项目(氢氧化钙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