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HSCG-2025-0400-01 | 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所示的全部内容。 | ******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 27 号河 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21 层 2105 号 | 429,800.00 | 元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二)其他事项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投标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当面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