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2025年韩庄乡五尧乡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5-11-24
2、原公告内容: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更正为: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一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人单位在职人员。(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原公告内容: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体现)到的“惠招标”平台
更正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