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小黄山遗址区域整治和保护展示工程(一期)
第1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嵊州市小黄山遗址区域整治和保护展示工程(一期)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001001(第1号)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服务中心。”更改为“******建设局。”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服务中心:******建设局:0575-******”更改为“******建设局:0575-******”。
3.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9时00分”变更为“2025年6月20日11时00分”,其它相关时间内容同步修改。
4.其他内容不变。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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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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