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合肥综合中心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二期评标结果公示
一、******有限公司合肥综合中心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招标编号:GN2025-06-4582)项目,于2025年06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7月21日******集团******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含税)
出保后每年续保费用报价86290元/年(含税)
参与评审业绩:******银行合肥综合中心智慧楼宇建设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含税)
出保后每年续保费用报价86450元/年(含税)
******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公示期: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4日
******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金采网(******/)、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0日
附件:评标情况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合肥综合中心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GN2025-06-4582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总报价 (含税) | 出保后每年续保费用(含税) | 初审通过/不通过 |
1 | ******有限公司 | ******元 | 86290元/年 | 通过 |
2 | ******有限责任公司 | ******元 | 86450元/年 | 通过 |
3 | ******有限公司 | ******元 | 88730元/年 | 通过 |
4 | ******有限公司 | ******元 | 86750元/年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