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金坛区县道养护项目
XD-2026-1、XD-2026-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金坛区县道养护项目已由 ******财政局 以 /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项目业主为常州市金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金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两个标段:XD-2026-1、XD-2026-2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公路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边沟边坡、排水、附属设施等的日常养护、养护管理、小修工程以及现行国家养护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日常巡查、经常性检查等项目内容。
XD-2026-1标段: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路段范围内的养护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常州市金坛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路线名称 | 范围桩号段 | 养护里程 (km) | 备注 |
一级 | |||
X305金武线 | 武进界-S240交叉口 | 12.293 | |
寻仙路大桥 | 0.8 | ||
二级 | |||
规划G233(江东大道) | S340交叉口-S240交叉口 | 16.7 | |
X201河儒线 | 长荡湖大道交叉口-S239交叉口 | 3.638 | |
X251长荡湖旅游大道 | 河海大道交叉口南-X201交叉口 | 5.118 | 不包含河海大道交叉口 |
X351钱资湖大道 | S240交叉口-武进界 | 12.464 | |
三级 | |||
S240镇宜线辅道 | 儒林收费站-S239交叉口 | 1.079 | |
X205薛社线 | G233交叉口西-X203延别线东交叉口 | 5.901 | |
X203延别线西交叉口-扬溧高速桥东 | 2.994 | ||
X302白茅线 | G233交叉口-X203延别线东交叉口 | 12.843 | |
X203延别线西交叉口-直溪薛埠界 | 2.217 | ||
X306水直线 | G233交叉口-西岗加油站 | 6.072 | |
西岗高速桥-S340交叉口东(朱林交警中队) | 5.281 | ||
S340交叉口西-X302交叉口 | 9.5 | ||
X372山湖线 | X205交叉口-扬溧高速桥西 | 6.831 | 包含扬溧高速桥 |
合计 | 103.731 | ||
仅绿化带保洁路段 | |||
扬溧高速金坛西道口 | S340-收费站 | 2.998 | |
常溧高速儒林道口 | S240-收费站 | 0.806 | |
常溧高速长荡湖道口 | X201-收费站 | 0.618 | |
G233 | 丹阳界-S340,河海大道-溧阳界 | 21.208 | |
S240 | G233-金城大道,河海大道-宜兴界 | 12.513 | |
S340 | 镇江界-S240,G233-朱林薛埠界 | 17.003 | |
合计 | 55.146 | ||
XD-2026-2标段: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路段范围内的养护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常州市金坛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路线名称 | 范围桩号段 | 养护里程 (km) | 备注 |
二级 | |||
X203延别线 | S340交叉口-茅旅交叉口 | 1.975 | |
X303金茅线 | G233交叉口-直别线交叉口 | 14.699 | |
三级 | |||
X202建西线 | X302交叉口-西岗高速桥 | 13.175 | |
X203延别线 | 延陵界-X302东交叉口 | 6.2 | |
X302东交叉口-X302西交叉口 | 0.94 | ||
X302西交叉口-S340交叉口 | 9.827 | ||
茅旅交叉口-X205薛社线西交叉口 | 9.36 | ||
X205薛社线西交叉口-X205薛社线东交叉口 | 0.146 | ||
X205薛社线东交叉口-原大社线交叉口 | 0.7 | ||
X301直荣线 | G233交叉口-荣登桥 | 16.909 | |
X303金茅线 | 老金茅线交叉口交叉口-茅兴桥东 | 2.461 | 不包含茅兴桥 |
X304金薛线 | 金龙大桥-薛埠朱林界 | 14.937 | |
YZ10老金茅线(X306与X203连接线) | 直溪转盘-直别线交叉口 | 0.701 | |
合计 | 92.03 | ||
2.2 工期
计划工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养护期限为11个月(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缺陷责任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投标人(或联合体合计)应同时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作)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县道及以上养护工程(含公路工程小修保养工程或大中修或公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等级为准);
注: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交规〔2023〕4号),无信用评价等级(得分)的,其信用评价等级(得分)按照B级(75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县道及以上养护工程(含公路工程小修保养工程或大中修或公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专职安全员(若是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每标段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3 个;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预约(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该标段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
3.6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7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认定: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含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30001/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6)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日23时2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23时59分。
7.3 招标补遗书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5日 10 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座(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C座5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腾讯会议号:562-916-2146,无密码)。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7.7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北环西路 165 号
联系人:秦鑫伟
电 话:0519-******
******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 系 人:孙芸
电 话:******
E-mail:******
工作QQ:******41
监督部门: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电话:0519-******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