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 南京奥体中心体育馆配套设施设备改造项目体育馆场地灯光照明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标段编号:JYFJ******-05HWGH| 项目名称: | 南京奥体中心体育馆配套设施设备改造项目体育馆场地灯光照明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
一、澄清修改内容
1、专用合同条款第10条修改为:
履约保证金生效时间:保函开具之日。(招标人未填写时显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履约保证金失效时间:验收合格之日。(招标人未填写时显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扣除暂列金)10%。(未填写时显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卖方应按下述第 (4)种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选择其他时必填)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银行保函;
******银行本票、汇票;
******银行保函;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的金额相同。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未填写时显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2、招标文件中设定的品牌均为推荐品牌,与推荐品牌属于同一档次且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的品牌均可参与本标段投标。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 09:30 未改变。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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