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监控安防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学校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监控安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12月1日0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将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学校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监控安防工程)
1.2项目编号:A******000609
******学校自筹
1.4建设地点:安阳市汤阴县中华路与崇文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图书馆、表演剧场和羽毛球馆、锅炉房、配电室、 门卫室、围墙及室外的安防配套工程
1.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合格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
定标时间:2025年12月1日09时00分
定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定标办法:票决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单位:******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9L10606J
中标价:******.93元
项目经理:张瑞祥 证书编号:豫************
质量要求:合格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1、2025河南产互数智产业园项目工程信息化工程2、******公安局智慧法制一体化管理系统项目3、******小学搬迁教育教学设施购置项目
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综合能力强
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四、公示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公示期: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4日。
五、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学校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1******13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R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汤阴县人民路中段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