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事处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宛城政采磋商-2025-43-1 | ******办事处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 899239.85 | 899239.85 | 是 | 899239.85 |
(2)项目地点:宛城区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质量要求:合格;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 万元或预留 %份额。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资格信用承诺制。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格式自拟。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0.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 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2、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响应人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响应人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3、监督部门: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电话:0377-******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启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开启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将被退回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