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FZ-ZB-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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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东区井冈山路02号地块及周边区域场地平整工程监理已由******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东区井冈山路02号地块北至井冈山路、南至古田路、西至规划赣州路、东至红星路,占地面积约40200㎡;周边区域北至古田路、南至规划育才路、西至规划赣州路、东至红星路,占地面积约35800㎡。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以实际发生为准。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平整场地,除草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硬化地面拆除,老房基******小学操场位置调整拆改,临水、临电、临排接入,地块看护,零星工程等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对河东区井冈山路02号地块及周边区域场地平整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进行四控、两管、一协调,并依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对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进行监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东区井冈山路02号地块及周边区域场地平整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东区井冈山路02号地块及周边区域场地平整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及联系方式(手机号)。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将招标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七、其他
1.招标范围:河东区井冈山路02号地块北至井冈山路、南至古田路、西至规划赣州路、东至红星路,占地面积约40200㎡;周边区域北至古田路、南至规划育才路、西至规划赣州路、东至红星路,占地面积约35800㎡。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以实际发生为准。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平整场地,除草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硬化地面拆除,老房基******小学操场位置调整拆改,临水、临电、临排接入,地块看护,零星工程等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对河东区井冈山路02号地块及周边区域场地平整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进行四控、两管、一协调,并依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对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进行监理服务。
2.服务期限: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26年01月15日开始,至2030年01月14日结束,包括:
(1)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6年01月15日开始,至2028年01月14日结束。
(2)监理(保修阶段),期限自2028年01月15日开始,至2030年01月14日结束。
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9日。
4.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集团官网(******)。
5、本项目的招标监督部门为:
投标人在招******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刘工,电话:************街道七纬路106号嘉华大厦805室。
八、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刘工,电话:************街道七纬路106号嘉华大厦805室。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七纬路106号嘉华大厦805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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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集团大楼1508
联系人:刘工、冯工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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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