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万安县弹前乡长桥至旺坑农村道路大中修项目
项目编号:************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
报价起止时间:2025-12-01 16:33 - 2025-12-04 18:00
采购单位:******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万安县弹前乡长桥至旺坑农村道路大中修项目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公路隧道工程施工; 描述:项目起点位于弹前乡石子垇水库,起点桩号为K5 160,终点位于弹前乡圩镇,终点桩号为K9 130,路线全长3.97Km,路基宽4.5m,路面宽3.5m,全线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泥稳定碎石基层9238m2,水泥混凝土路面8112m2等。;万安县弹前乡长桥至旺坑农村道路大中修项目:/;
次要参数要求:1项 982823.00 -
买家留言:11.需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提供职称证书,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公路养护工程技术人员证书,社保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等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电子卖场。 (提供的证照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 工程量汇总表-1.xlsx
万安县弹前乡长桥至旺坑农村道路大中修项目采购实施方案.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人民政府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3.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上单位与投标企业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聘用合同) 4.安全员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6.拟派的项目团队人员中至少持有4本公路养护工程技术人员证书。(关键岗位人员可同时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技术人员证书)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公路养护工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补交无效。中标后拟派建造师、项目总工、安全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9.信誉要求: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指2022年1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③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以下(含 D 级)。 ④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⑤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⑧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⑩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⑥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工最近三年内(指2022年1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商务条款 1.现场踏勘:为了使潜在供应商更深入地了解项目情况,我单位将在2025年12月3日下午14:30-17:30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并携带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现场核验,我单位在确认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合格后,发放供应商资格确认函,需在竞价时上传,供应商需充分了解此次项目位置、情况、了解周围地形、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周围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防护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合同价的情况,不接收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增加工程造价、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等行为。 注:需提供至少2张现场图片作为踏勘证明。 2.投标供应商须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撰写针对本次项目的施工方案。 3.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施工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5.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中标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不清标。 6.根据甲方实际工作安排,需供应商在中标后1天内与乙方沟通并签订合同,须在合同生成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并交付于甲方投入使用,否则一切违约后果归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如因周边环境产生的问题,一律由供应商负责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甲方概不负责,并不得以此问题来延缓工程进度。 6.报价含税费、施工等所有费用。 7.本项目整体保修期为壹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后算起。售后响应时间为2小时到场,为保障得到及时更好的服务,各供应商如不能按甲方要求的售后响应时间到其所在地开展服务的请慎重参与竞价,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