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谷路(新谷路******街道,西起新谷路,东至雨花区与天心区交界处,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30m,现状为双向四车道布置,本次在原有路幅范围内进行改造拓宽为双向六车道,道路改造长度约127米。本次采购范围为黄谷路(新谷路-区界)拓改项目施工,包括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移交、竣工结算、质保维护等所有阶段工作,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管线综合)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景观及照明工程等(具体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相关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技术规格:(1)项目实施要求
1.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人负责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必须请相关负责人查验签字,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1.2成交人负责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对施工过程一切安全事故及工程质量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
(2)施工要求
2.1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施工时关键岗位人员须与投标文件中人员一致。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符合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在建情况以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工期总日历天数:9个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五、服务标准:1、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质量保修:保修期两年,以国家政策、规范要求为准,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间,凡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成交人无偿保修,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保修通知单之日起三天内派人修理并负责返修费用,否则,采购人可委托其他单位人员维修,修理费用在结算款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成交人支付。
六、验收标准:1、******财政局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有关要求,采取一次性整体验收方式,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履约验收。采购人正式竣工验收前,承包人须自检合格并完成移交手续。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