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沙草墩村基础设施改造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施工
澄清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沙草墩村基础设施改造******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沙草墩村基础设施改造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和******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澄清内容
本项目所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计划工期描述为100天;现特此澄清:该项目所有计划工期均以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90日历天”描述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望各投标单位知悉,由此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 地 址: | |
邮 编: | 751999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杨虎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0953-******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