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复合发电项目(二期150万千瓦光伏及三期50万千瓦风电)勘察设计问题回复(一)
一、项目名称:******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复合发电项目(二期150万千瓦光伏及三期50万千瓦风电)勘察设计
二、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请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场区范围地形图CAD版本;(2)测风塔实测数据;(3)场址范围图CAD版本;(4)升压站、储能电站1:500地形图CAD版本;(5)升压站、储能电站可研阶段地勘成果;(6)330kV升压站库房平面图。
回复:本次招标项目相关附件已上传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请投标人自行报名下载查看,不另提供其他资料。
2、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2.1节中提到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送出工程,但该章节第2.3、2.4节中均提到需开展三期5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送出线路工程分册相关工作,请明确本次招标范围是否包含三期50万千瓦风电项目送出工程可研工作。如包含,请明确具体设计内容。
回复: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三期50万千瓦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送出线路工程分册,详细招标范围请投标人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2.3勘察设计的工作范围”和“2.4工作界区”的约定为准。三期50万千瓦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送出线路工程分册应至少包含:(1)系统一次设计;(2)导、地线选型及防振措施;(3)绝缘配合;(4)绝缘子串和金具;(5)防雷、接地及防鸟;(6)对邻近电线和无线电设施的影响;(7)导线对地距离和交叉跨越距离;(8)杆塔规划;(9)铁塔设计;(10)基础设计;(11)节能降耗方面的设计;(12)施工组织设计;(13)运行维护;(14)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15)线路防灾减灾能力设计;(16)投资估算(概算);(17)材料清册等。
3、请明确本次招标是否包含竣工图设计。
回复:包含。
4、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项目概况”一节提到风电项目地块#2(容量160MW)接入一期100万千瓦光伏项目330kV升压站,地块1#(容量100MW)通过1回110kV线路接入聚新变电站。请明确本次招标范围是否包含一期100万千瓦330kV升压站扩建改造及风电项目自建110kV升压站设计。
回复:本次招标项目接入方案以最终接入批复为准,投标人应根据接入批复开展设计工作,如批复涉及招标人自建或已建升压站的,则升压站及扩建改造由投标人负责相关设计工作,所需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如批复涉及通过非招标人自有升压站送出的,则对侧间隔改造设计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5、请明确本项目35kV集电线路是否需要单独提供地勘报告。
回复:本项目35kV集电线路需开展地勘工作,如设计方案变化需进行补勘的,投标人应进行补勘,地勘报告根据发包人或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进行提供,相关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6、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2节“业绩要求”提到业绩认定规则第1点为“设计合同的阶段范围应涵盖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请明确项目业绩是否为单项合同业绩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回复:本次招标项目业绩要求中多项合同业绩组合后的设计工程范围和设计阶段范围能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2节“业绩要求”的,视为有效业绩。
7、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及格式”第一节“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投标函格式内包含总价、单价及费率三种报价方式,请明确本次招标以何种报价方式为准。
回复:请各投标人按总价形式进行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清单。
8、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2.3节中提到地质勘察包含水文气象勘测,请明确此处水文气象勘测工作内容。
回复:此处水文气象勘测为地质勘察报告中的章节,其内容、深度应满足《光伏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NB/T 10100-2018)、《陆上风电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NB/T 31030-202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等相关规范要求。如投标人认为需设立测站,则相关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发包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三、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街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3号楼704室
联 系 人:李林江、孙春阳、莫磊、马海涛
联系电话:0951-******、******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