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药颗粒膏方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2日
项目概况
******医院中药颗粒膏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商行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12 月 15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医院中药颗粒膏方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洞口采计[2025]000199
3、采购代理编号:YCGCDK-2025-FW-04
4、采购项目预算:约6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审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审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服务周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及服务要求 | 数量 | 预算总价 (万元) | 备注 |
1 | ******医院中药颗粒膏方项目 | 新增中药配方颗粒膏方项目,引进具备膏方专项服务能力的中药配方企业,以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优化供应链,满足临床膏方制作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文件) | 1项 | 约60万元 | 具体配送金额以实际配送要求为准。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认证范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磋商。本次磋商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供应商为分公司等特殊情形时,供应商资质证明、认证材料、人员证书等的范围包括供应商及供应商所属母公司。)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磋商小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 年 12 月 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地点:******有限公司******商行4楼)
3、方式:采取线下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件1)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须具有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认证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领取磋商文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1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拒收。
2.递交地点:******有限公司******商行4楼)。
八、开启:
1、时间:2025年 12 月1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有限公司(地址:******商行4楼)。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张婧
2、电话: ******
十三、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医院
(2)地 址:******街道泰龙路28号
(3)联系人:张婧
(4)邮 编:422300
(5)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商行4楼
(3)联系人:向东升
(4)邮 编: 422300
(5)电 话: ******
******办公室 电 话:******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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